近期,有群众在随手拍平台上发布关于晋州市游乐场所的游乐设施存在隐患的照片。为保障群众能乐享舒心、安全的游乐设施,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对晋州市某大型游乐设施场所进行公益诉讼专项巡查。
经巡查,发现该游乐设施场所存在定期维修保养台账不完备、部分游乐设施零配件残缺不全、部分器材损坏修缮不及时、游乐设施周围警示标志未在醒目位置摆放等问题。考虑到游乐设施场所人流量较为密集,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在依法固定证据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园、游乐场等场所内的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者按照使用维护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修缮,破损严重的设施坚决报废。
下一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公共安全撑好“保护伞”,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同时自觉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精准发力,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公益诉讼监督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