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亚芳,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月出生,深泽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现任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多次被晋州市委、妇联授予“优秀公务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4被晋州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思想上,该同志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神圣职责,处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中,该同志踏实肯干,业务能力较强,共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300多件,所办案件无超期羁押、无错诉漏诉、无无罪判决。作为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她带头钻研业务,由于案件管理办公室是新成立的科室,一切都得从零开始,她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制定了适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案件网上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律师电子阅卷到高标准的赃物保管室,每一项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精均有序开展,在全市的年终业务考核中案管办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2014年她被本单位评为“爱岗敬业”之星。
在做好案管办工作的同时,陶亚芳同志还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工作,今年6月份,检务公开工作由人监办负责,陶亚芳同志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力争使该项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她多次组织各科室开会,进行了任务分解,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完善相关内容。从检务公开大厅的建设到门户网站内容的更新、充实,对照上级要求逐项核实、查漏补缺,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晋州市检察院成为全市检务公开示范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陶亚芳同志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撰写调研文章、信息等,从检九年来在《检察日报》、《河北检察》、《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市院网站等刊发文章、信息8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