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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晋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军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鼎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现代化富强优美幸福晋州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检察履职维护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首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精准服务晋州的安全稳定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依法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9人,提起公诉365人,同比分别下降19.19%、28.43%,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总体下降,社会安全秩序持续向好;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定,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和结果性答复,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66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强化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以可感可触的“检察温度”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能动促进诉源治理。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己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积极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承担“法治副校长”角色,常态化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5次;妥善处理未成年犯罪,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对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依法开展捕前调解、刑事和解、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自愿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抗,充分运用不起诉公诉裁量权,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促进诉源治理。运用刑事和解、认罪悔罪不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人,不起诉146人。二、围绕发展大局,以检察自觉服务改革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大局做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

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相统一,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推进“八个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受理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13人,批准逮捕2件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4件13人,提起公诉1件5人,各领域、各行业涉黑涉恶行为、现象基本得到遏制;针对存有争议或有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24次,坚持检察听证与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围绕落实最高检发布的“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寄递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积极跟进监督落实,推动有关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依法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对标对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件,坚定不移为打赢“三场硬仗”提供司法保障。

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围绕“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企业合规制度要求,组织成立第三方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对涉案企业刑事诉讼中引入企业合规不捕不诉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做出合规承诺和整改的涉案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合规整改企业适用不起诉制度,基本实现了帮助涉案企业“回归正途”,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确保优化营商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监督有新作为。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2022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占全年办理案件的20.94%,同比增长17.46个百分点;依法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89人,不起诉161人,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把认罪悔罪自愿、释法说理、律师参与做为必要条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66人,适用率达到91.55%;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有新进展。优化推进“派驻+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和看守所监管开展常规检察和交叉巡回检察。办理脱管漏管、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未收押收监和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制发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5件;进一步加强监外执行和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成效。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二审协办案件8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积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做好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工作重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促进依法行政做出积极努力。

公益诉讼有新突破。按照“传统领域更扎实,法定领域全覆盖,薄弱领域有提升”工作思路,以公益司法保护为抓手,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春耕农资打假、电动车综合治理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跟踪监督整改挽损,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四、深化从严治检,以检察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不断强化。将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引导干警在学思悟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政治灵魂。深化“政治建检”党建品牌,以“支部联合”优化党组织建设,开展“联合党支部”深化创建活动,为分管院领导同步履行好“一岗双责”提供有效平台,让检察业务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纪律作风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成果转化,紧盯司法理念、办案实效和办案质量等问题,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违纪违法典型教训,真刀真枪整改,促进自律自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办案公正。坚持严的主基调,完善追责和常态化通报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队建成效不断提升。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学规矩、明权限、严程序”活动。选任人民监督员、特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16人,健全专业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责任追究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关怀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距离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积极融入、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力度、保障效果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三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简单司法、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四是现有干警队伍结构与办案要求还有差距,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重点解决。

下一步,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以止于至善、求极致的精神,为晋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眼“从政治上看”各项检察工作,把政治层面的要求逐项分解,映射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实践,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坚决的态度、更自觉的行动、更高超的检察智慧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实现检察工作“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

二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更大力度和更高效率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手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法治理念。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常态化抓实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对标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坚定不移精准能动履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注重法治理念引领,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以检察新理念引领新思路,把新思路细化为新举措,用过硬的司法能力和规范的司法程序确保检察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内化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总支部”模式,从严从实落实政治督察的反馈要求;常态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作为。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为建设现代化富强优美幸福晋州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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