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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3日在晋州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军波

  各位代表:

  我代表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我院在晋州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强化担当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一是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联合公安、法院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24人,提起公诉2件4人。我院在办理汪某某等人生产伪劣84消毒液并销售到武汉市的案件中,依法从严从重、快办快结,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迅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分包镇、村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市委关于防疫工作的会议要求,并看望慰问坚守在一线的工作人员。三是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渠道畅通,我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控告申诉工作的通告》,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满足群众信访需求,切实做到与信访群众“不能面对面,依然心贴心”。

  (二)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抓手,强化落实保护机制,制定出台《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意见》,在营造法治环境、涉企案件办理、企业纠纷维权等方面提出6项具体服务措施,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办案理念,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从速办理,努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年共对4起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办理的一起案件被最高检刊发简报表扬:“河北省晋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因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赔付80万元消除损害后果,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了企业形象”。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全年共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5件10人。

  (三)全力以赴做好涉检信访维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全年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10件166人次,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市访零纪录。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全年共组织公开听证会15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用实际行动解决了群众困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创新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我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介入、社会支持、特殊关注”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检以《晋州市院战疫护蕾两不误》为题刊登简报推广我院做法。一是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联合教育局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共同推出“家长学校网上课堂”,制作疫情防控、防网络诈骗等相关教育视频,受教群众达18万余人次,公众号点击量2万余次。二是联合公安局、妇联、团委签署《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操作办法》,成立我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实现了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三是与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会签《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依托派驻公安检察室对教职工入职前的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督促教育局对新入职教职工建立违法信息查询台账,并做好抽查监督工作,筑牢校园防护堤坝。四是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与团委签署《构建晋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与公安局会签《晋州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实施办法》,及时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切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益。

  二、坚持严厉精准打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以“六清”行动为牵引,以“案件结清”为重点,坚持“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涉恶案件6件15人,批准逮捕5件13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4件19人,提起公诉3件12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该项工作中,检察长对刘某某等人涉恶案出庭支持公诉,经过审理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48件192人,不批捕35件45人;提起公诉458件558人,不起诉46件62人;追捕漏犯14人,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9人;在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与公安、法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依法监督,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认真贯彻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6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1件。积极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

  (二)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民事审判、执行中有关实体、程序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同时根据最高检安排,认真落实“5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行政检察工作中,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重点,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三)稳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责任,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持续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该意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沟通预警、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等制度,共享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等信息。二是联合辛集市、深州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石津干渠流域检察机关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打造认识一致、步调统一、措施有力的石津干渠饮用水源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三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相继开展人民币保护、机动车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司法公信

  (一)优化分类管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稳步推进检察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力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年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10人,招录聘任制书记员11人,“优者上,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形成。

  (二)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坚决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的质量提升,全年“案·件比”降至1:1.114;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适用486件593人,适用率95.18%。

  (三)深化检务公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32件,重要案件信息65件,法律文书464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开展视察评议、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廉洁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强化政治建设。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灵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深化政治课堂、红色课堂、群众课堂、先锋课堂“四个课堂”抓党建,推动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构建政治属性、司法属性、人民属性全面融合的队伍建设体系。

  (二)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实战练兵,在“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全新实践中,在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办理中,不断锤炼干警政治、业务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司法,常态化组织案件评查,全年组织开展案件评查6次106件,并对瑕疵案件督促整改,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落实全员参训,全年组织干警参加脱产或半脱产教育培训25次,参加视频培训讲座26次。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提振精神 改进作风 加强纪律”纪律作风整顿,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扎实做好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晋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严明纪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我院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距离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服务机制措施有待完善,检察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二是捕诉一体效能发挥还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较为突出,公益诉讼检察还需深化拓展、治理效能还需提升;三是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有待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重点解决。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锻造过硬队伍为手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晋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把讲政治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主动作为。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工作,落实落细服务民企各项举措,在营造晋州法治环境中彰显检察温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及时更新检察工作理念,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以绩效考评机制为核心,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作为。2021年,我院将在晋州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晋州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为加快“幸福梨乡,魅力晋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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