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的认知程度,10月28日上午,晋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包括聘任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全体干警参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应知应会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统一发放试卷、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考试,有效地检验了干警对“三个规定”有关内容的掌握程度,进一步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督促干警们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现象发生。